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光慧 付 蕾
副组长: 史志祥 朱志龙
成 员: 陆 萍 王大维 刘 露
秘 书: 路佳雯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2025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一年级学生,不包含留级学生和复学学生,不包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特色培养计划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不存在未撤销的纪律处分;
4.无考试作弊、发表论文抄袭等学术不诚信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等;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等;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本科期间已进行了一次转专业的学生;
4. 大三及以上年级的学生(特色培养计划除外);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5.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形。
三、各专业接收计划
学院 | 专业名称 | 班级数 | 专业招生人数 | 接收人数限额(不超过)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5 | 99 | 9 |
四、考核办法
1、学院考核方式:由外国语学院组织专家命题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最终成绩计算办法:考核总成绩=大一上学期必修课(不含其他类必修课、军事技能课程不计入)加权平均成绩(50%)+学院考核笔试成绩(20%)+学院考核面试成绩(30%)。
说明:大一上学期必修课(不含其他类必修课、军事技能课程不计入)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时,以首次参加课程正常考试的成绩计算,缺考以0分计算,缓考总评成绩≥60分的,以60分计算;未达到60分的,以实际成绩计算。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3、不予接收的条件:考核总成绩低于65分。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接收学院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从第二志愿学生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未参加接收学院相关考核的学生或未达到接收学院公布的接收要求的学生,不予录取。
六、其他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跨大类转专业的学生,将可能面临需要补修大量新专业必修课的情况,必须慎重参与转专业。课程补修采用重修的方式进行,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补修。
2、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公布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及学院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3、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下一学年开始进入所转专业学习,并按照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
4、申请特殊情形转专业的学生,应填写相关表格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具体报名时间同跨大类转专业报名时间。
5、学籍及课程修读按照《中国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药大教〔2025〕12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 : 86185236
外国语学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