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6年中国药科大学外国语学院新东方奖学金、奖教金的通知

全院师生:

为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表彰教职工在学生国际化培养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外国语学院新东方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办法》,学院启动2026年度新东方奖学金、奖教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1.新东方奖学金

申报对象为已完成外国语学院自主设置或牵头组织的出国(境)留学项目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国际竞赛、学术会议、研学活动;寒暑期学校项目;学分互换/访问学生项目;双学位项目)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申请人在校各项表现良好,已修读的全部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2.新东方奖教金

申报对象为在学生国际化培养、引进国际资源、国际化服务等工作中贡献突出,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学习的外国语学院正式教职工。

申请人须恪守师德规范,无师德失范行为,年度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1.申报材料:学生需提交新东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项目参与证明、项目总结报告等支撑材料;教职工需提交新东方奖教金申请表(附件3)。

2.截止时间:10月16日16:00。

3.提交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973460085@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经管文楼311。联系人:胥老师。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2.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外国语学院新东方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药科大学外国语学院新东方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中国药科大学外国语学院新东方奖教金申请表.docx


外国语学院

2026年10月13日